以骨龄认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优缺点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20 11:27) 点击:882 |
以骨龄认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优缺点 以骨龄(生物年龄)作为认定刑事行为能力生理条件的标准 1.骨龄的概念。骨龄是骨骼年龄的简称,借助于骨骼在X光摄像中的特定图像来确定。在了解人的骨龄情况时,通常要拍摄人左手手腕部的X光片,医生通过X光片观察左手掌指骨、腕骨及桡尺骨下端的骨化中心的发育程度,来确定骨龄。 2.骨龄的作用。骨龄反映人体生物学年龄,能比较准确估计人体的成熟度,当生活年龄相同的儿童学习能力不同时,经过骨龄鉴定可得知原因:学习能力较弱的儿童,其骨龄低于其生活年龄。骨龄还可以预测儿童成年后的身高、对疾病的诊断和监护等;本人在百度收索“骨龄与犯罪”一词,用时0.087秒,收索到通过骨龄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刑事责任年龄的案例达二百多起…… 本人认为:生物年龄(骨龄)是目前最能体现未成年人发育程度和犯罪生理条件具备与否的客观标准,至少较生活年龄客观。 骨龄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具有局限性是因为:其只能较为客观地反映人的身体发育(成长)程度,仅揭示人是否具有犯罪的生理条件,而不能反映人的心理发育程度,不能揭示人是否具有犯罪的心里条件。但是,基于前述“犯罪原因微观分析”所持的“刑事行为能力内部条件说”, 其在刑事司法中可以解决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刑事行为能力的“生理条件”问题。
该文章已同步到:
|